消防資質 一、評審機構:省級應急管理廳 二、評審依據: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(公安部令第 129 號) 《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》 三、消防資質包括:消防設施維保檢測和消防評估。 (一)對于從事消防設施維保檢測服務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 1、企業法人資格; 2、工作場所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; 3、消防技術服務基礎設備和消防維護保養檢測設備配備符合要求; 4、注冊消防工程師不少于2人,且企業技術負責人由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擔任; 5、取得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于6人,其中中級技能等級以上的不少于2人; 6、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。 (二)從事消防安全評估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,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 1、企業法人資格; 2、工作場所建筑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; 3、消防技術服務基礎設備和消防安全評估設備配備符合要求; 4、注冊消防工程師不少于2人,且企業技術負責人由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擔任; 5、健全的消防安全評估過程控制體系。 四、證書樣本(消防資質實行備案制,審批通過,網上會進行公示,無證書)